國務院任命甘藏春為專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即意味著甘藏春將離開負責法規制定的政策法規司,轉入專司督察政策落實之角色 從研究憲法,繼而研究、制定關于國土資源的部門法規,到最后專司督察國家土地,甘藏春經歷了幾次角色轉換。
甘藏春說:“以小步快走比較理想,能把改革的成本降到最低。”
日前,國務院下發《關于孫文盛等3人任職的通知》決定,任命甘藏春為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專職),中組部下發《甘藏春、王瑞生同志任職》通知,同意甘藏春任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加上之前關于《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落實后“地價將上漲50%”的論述風波,甘藏春逐漸走向土地調控的輿論前臺。
國務院任命甘藏春為專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即意味著甘藏春將離開負責法規制定的政策法規司,轉入專司督察政策落實之角色。
“我更喜歡述而不著,做而不述。”面對《第一財經日報》,甘藏春沒有回避自己的心態。對于22日的就加強土地調控,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問題進行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之事,甘藏春并不主動。
專研憲法
如今的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專職)甘藏春,最初卻是善于述而既著。1978年3月,20歲的甘藏春開始在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1982年2月進入北京大學成為碩士研究生,專攻法律憲法專業;1984年9月畢業后直接留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直到1989年。在這10多年的理論學習期間,甘藏春專心研究憲法,并在北京大學等高校學報發表了《我國憲法在改革中的作用》、《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的憲法問題(對我國憲法中的精神文明規范的憲法學考察)》、《論憲法解釋》、《中國政治體制改革與憲法》等文章。
“甘藏春為人比較謙和、低調,同時善于思考。”中國土地學會一位老專家對本報記者如是點評。
從憲法到專門法
從1989年1月起,甘藏春離開高校,進入政府。開始甘藏春是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工作,1995年起甘藏春開始了與土地打交道的長期歷程。甘藏春起先是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土資源部前身)工作,歷任政策法規與監督檢察司副司長、司長,1998年7月起任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并一直到今。這樣,現年48歲的甘藏春在政策法規司領導職務上就足足有10余年。
“甘司長是一位多年從事土地管理法律研究和制定的專家。”一位曾接待過甘藏春的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官員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在國土資源部的“三定”方案中,規定政策法規司的職能為:組織起草有關土地資源等法律法規草案;調研和起草綜合性土地資源等政策。
職責所驅,甘藏春從更具抽象思辨性的憲法研究轉到了具體部門法規調研和制定。
本報了解到,甘藏春先后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多部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起草工作。2004年國務院開始組織起草拉開土地調控序幕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下稱“28號文”),甘藏春則是28號文起草領導小組的副組長,28號文起草工作小組的組長。而對于標志著土地調控新體系初步構建的《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甘藏春依然是主要起草者。平時低調的甘藏春公開露面最多的時候正好是28號文和31號文公布期間,負責起草兩文件的甘藏春同樣需要負責在中央和地方多個場合闡釋文件的具體涵義并答疑。
“甘藏春算是一位學者型干部。”上述土地學會老專家對記者表示。目前,甘藏春依然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兼職教授,中國法學會理事、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
但甘藏春并不乏實踐的歷練,1994年8月至1995年5月掛職任湖北省宜昌市市長助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11月掛職任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州委常委、副州長。
高校、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三者的經歷,使得甘藏春對土地問題的分析和判斷兼具宏觀和微觀。
執法
談到28號文和31號文時,甘藏春表示,對現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制度進行評估后,發現當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執行問題,是地方政府不依法行政。因此,兩文件主要不是進行法律制度的創新,只是在現行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重點要解決管住地方政府的問題,解決依法行政的問題,解決法律的執行問題。
甘藏春坦承,31號文起草的時間緊,針對性強,有些措施還只是過渡性。但“當前采取的加強土地調控措施所體現的政策思想,代表了未來土地管理改革的方向”。
甘藏春表示,1997年11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的通知》),回答了在中國建立什么樣的世界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問題;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初步建立了最嚴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法律框架;28號文則是解決如何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而31號文則是28號文基礎上的發展和完善。
國土資源部信息中心喻鋒甚至表示,由于31號文的政策全面性以及“調標”又“調本”的土地調控特征,在土地政策參與國家調控的道路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或者可以說是我國土地宏觀調控系統建立的一個標志。
土地宏觀調控系統既立,落實成為關鍵環節。10年之久的政策法規司司長歷程,使得甘藏春經手了土地部門的絕大多數的法規。“沒有哪個部委像國土部那樣制定了這么多的管理土地的部門法規條例。”土地學會老專家表示。甘藏春也曾表示,沒有哪個行業像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這么具體明確。“所以要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必須違法必究,違法必究的重點是任何違法都要追究,政府違法也要追究。”
談到31號文的主要精神,甘藏春概括成三個方面:第一,調整利益;第二,明確責任。保護耕地的任務,不能僅僅靠利益機制的調整,還離不開行政手段。行政手段的核心就是要完善責任制度;第三,依法懲戒。強調了法律的懲戒作用。現行法律規定很嚴格,但總體上執行的力度不夠。所以要強調法律的懲戒作用,建立案件查處的協調機制。
甘藏春所歸納的第二、第三個方面恰與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建設緊緊相扣。
喻鋒表示,《關于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建立網格化垂直管理的土地督察制度,通過賦予地方土地督察部門權力的獨立性,從而有力推動地方上落實國家出臺的一系列土地政策調控措施。
目前國務院規定的國家土地督察行政編制360名中,只確定和公布了3名。“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和九大區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的具體編制情況,中編委還沒有批復。”國土資源部土地咨詢中心侯海生向記者表示。現在,擺在甘藏春面前的是,首先搭建起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骨架,因為《通知》要求國家土地總督察、副總督察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土地督察制度。
甘藏春
●1958年11月出生,湖北蘄春人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兼職教授
●中國法學會理事、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中國洋協會理事,中國海洋法學會常務理事
●1974年,高中畢業回鄉務農
●1978年,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習
●1982年,北京大學法律憲法專業學習(碩士研究生)
●198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
●1989年,在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工作
●1995年,在國家土地管理局工作,歷任政策法規與監督檢察司副司長、司長
●1998年7月起,任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其間:2001年11月至2003年11月掛職任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州委常委、副州長)
●2006年9月,任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專職) (第一財經日報 記者:孫榮飛)
新聞鏈接: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新華網北京9月19日電 國務院最近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高燕(女)、陳啟明為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孫文盛兼任國家土地總督察,李元兼任國家土地副總督察;任命甘藏春為國家土地副總督察。
免去何曉衛的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職務。(完)